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鑫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光复街光复大厦第3层 | 500,000.00元 |
合同包1:
货物类(四川鑫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副食调料 | 纬峰;府河;府河等 | 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 1(批) | 500,000.00 | 500,000.00 |
赵昆、古萍、王畔富(采购人代表)、曾永亮、丁启金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由中标人支付,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3000.00元。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现金方式缴纳。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0.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计划备案号:51000023210200031736[2023]08391。
2.采购预算:500,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最高限价:根据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由采购人代表、中标人代表组成的市场考察小组,共同对宜宾市区西郊批发市场内不少于三个商家的副食调料的价格进行询价考察,以考察平均价作为参考基准价,计算下个季度采购执行价格。由投标人进行下浮报价,下浮率不低于10%。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4.中标金额:下浮17.80%。报价方式:根据市场考察小组考察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由投标人进行下浮报价,结算时,根据招标人实际采购数量*采购产品的基准价*[1-中标人报价(下浮比例)],作为结算金额。
5.主要标的信息:(1)名称:食盐、酱油、食醋。(2)品牌:纬峰、府河、府河等。(3)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4)数量:按采购人实际需求供货、按采购人实际需求供货、按采购人实际需求供货。(5)单价:下浮17.80%。
名称:四川省汉王山监狱
地址:高县月江镇汉王山
联系方式:0831-5358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华富戎州兴城3栋2层13号
联系方式:0831-719326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小琳
电话:0831-7193268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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