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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重庆工程公司新能源公司文昌抱罗农光互补光伏项目预制箱变平台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 2024-07-20

 

公开询比价函

各受邀报价单位:

海南文昌抱罗10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4723日(星期二)上午11: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预制钢筋混泥土光伏箱变平台

梁板均采用C30混凝土浇筑,钢筋采用HPB300级、HRB400级,最外层钢筋的保护层厚度:梁为25mm,板为20mm

20

预埋件锚筋严禁采用冷加工钢筋,所有外露钢材均热镀锌防腐。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货物根据项目进度交货,预计到货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具体以甲方下达正式书面订货通知单为准。

3、交货地点:海南文昌抱罗10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甲方指定位置)。

4、质量标准或要求:详见《文昌抱罗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预制箱变平台技术规范书》、《RK-G22018S-T0201-01-箱变预制平台图》。

5、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质保期内出现无法解决的自身质量问题,则质保期时间相应顺延。

6、本次采购为公开采购,为控制采购质量,将对参与供应商的供货业绩及资质进行报名审核,审核通过的厂家参与本次采购。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在中国注册的生产制造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布的认证证书或同等资格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和职业健康体系认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且出具检验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2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2)近三年50万以上混凝土合同不少于3个。

(3)乙方提供的预制箱变平台在技术上应是成熟可靠、先进的,并经过几年运行实践已证明是完全成熟可靠的产品。乙方应已有相应的运行成功经验(提供近三年的国内外业绩表),同时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一个代理商可以同时取得多个厂家授权。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被中国电建及成员企业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

(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7、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表、相关资质文件等,其它要求根据具体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决定,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8、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9、其它要求:商务和技术为实质性要求,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的,视为否决投标。

二、报价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备注

1

预制钢筋混泥土光伏箱变平台

梁板均采用C30混凝土浇筑,钢筋采用HPB300级、HRB400级,最外层钢筋的保护层厚度:梁为25mm,板为20mm

20

 

 

预埋件锚筋严禁采用冷加工钢筋,所有外露钢材均热镀锌防腐。

商务偏离:

技术偏离:

报价有效期: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南岸区金子村 101号

  编:400060

联系人:李工

  话:15111815035

  箱:15111815035@163.com

 

 

       

 

/ 


 

合同附件

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

文昌抱罗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预制箱变平台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方(甲方):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方(乙方):(中标供应商名称)

 

根据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结果(招标编号:)的工作成果,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信,合作共赢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和履行。

1.货物

1.1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名称/1.2款中所列货物)及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

1.2货物的名称、数量、品牌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详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生产厂家

数量

1

预制钢筋混泥土光伏箱变平台

详见4.2

 

1

1.3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

1.4第1.2款表格中规定的货物数量是暂估数量,实际数量以甲方、乙方实际交付数量为准。如发生货物数量和运抵现场数量超过合同采购数量,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费用;如货物数量不足甲方合同采购数量的,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补足,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1.5计量方式: 点数、检尺 (注:用称重、点数、检尺等方式进行检验。对容易短斤少两或用一种计量方式验收容易出现数量误差的货物,采用双计量方式进行数量验收。即根据货物计量单位确定一种主要计量方式(合同或双方约定的计量方式),同时辅以其它计量方式进行核实修正)。

1.6  如果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合同约定的设备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技术服务有任何漏项和短缺,而该遗漏或短缺部分确实是乙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对合同货物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乙方均应负责将遗漏或短缺的部分补上,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7  合同终止后,在甲方要求时,乙方应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维护修理合同货物所必要的备品备件。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在合同范围内,免费继续向甲方提供关于完善合同货物的所有技术资料。

2.质量要求

2.1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应符合签订的《文昌抱罗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预制箱变平台技术规范书》、《RK-G22018S-T0201-01-箱变预制平台图》及项目图纸,并确保各项检测、各项验收合格。

2.2本合同项下货物应符合现行中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2.3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ISO14001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ISO45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且不付货款,或扣除总货款的1.5%作为违约金。

3.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自双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如需: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及其它检验部门检验的产品,还需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格或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起计算。

4.价格

4.1本合同计价货币、结算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

4.2本合同货物单价按照调价机制执行,(若税率发生变化则单价发生相应变化),具体单价细目详见下表:

序号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元)

含税总价(元)

备注

1

预制钢筋混泥土光伏箱变平台

梁板均采用C30混凝土浇筑,钢筋采用HPB300级、HRB400级,最外层钢筋的保护层厚度:梁为25mm,板为20mm

20

 

 

预埋件锚筋严禁采用冷加工钢筋,所有外露钢材均热镀锌防腐。

 

合计:

 

 

 

4.3合同暂估总金额为     (人民币大写):     。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人民币大写(     ),税率为     %,税金为     ,人民币大写(     )。

合同实际结算总价以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实际交付数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合同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供货数量以甲方订单通知的型号和数量为准。

4.4本合同价格包括不限于:

(1)货物价款、税金(13%)、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等费用;

(2)货物包装费、运输费、装车费等费用;

(3)货物的出厂试验、出厂检验、出厂测试、调试等费用;

(4)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

4.5合同价格只有甲方的授权签约的委托人另行签署补充合同并加盖合同公章后才能更改,其他以送货单、进料单、会议纪要等形式对合同价格的更改一律无效。

5支付

5.1采取电汇转账、银行承兑、电建融信的方式支付货款。其中承兑汇票及供应链金融如乙方到期前提前承兑,贴息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5.2付款条件

序号

支付项目名称

支付比例和金额

付款时间及要求

1

预付款

合同总金额的20%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同总金额20%的预付款保函(1年期:保函到期需续签至本合同下的所有货物到场为止,保函格式以银行版本为准,双方协商一致后开具),合同总金额20%的收款收据,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应资料后30个日历天内支付。

2

到货款

合同总金额的80%

货到现场指定机位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单据核对无误后在30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80%作为到货款:(1)收货凭证正本1份;

(2)生产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证明正本各四份;(3)到货设备总价的全额增值税发票1份;(4)财务收据一份。

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质保期内出现无法解决的自身质量问题,则质保期时间相应顺延。

5.3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

(1)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除预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合法合规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因乙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免除乙方继续按照甲方要求开具合法合规发票的义务。

(3)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货物、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者被认定为虚开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要时,甲方需协助乙方提供开票所需资料。

(5) 乙方同意并认可开具发票属于付款条件之一,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乙方未提供发票,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无需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下列信息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方名称: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统一社会代码:91500108202801156A

甲方住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金子村101号

甲方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南岸金子村支行

甲方账号:50001074200050000771

甲方联系电话:023-62607009

(7)乙方若采取分批交货的,乙方应在每批货物到货当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供货及运输

6.1供货时间:2024年7月15日前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单为准。

6.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分期分批将海南文昌抱罗10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甲方指定位置)。甲方负责交货地点的卸货、码堆。

6.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货物发出的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票据,连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起交付甲方。如果本合同项下货物系由第三方发出,则乙方需要与第三方签订采购合同以及第三方发货的手续、第三方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票据。

6.4乙方应承担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并办理交接手续(即签署接货单)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6.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货时,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24小时内以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以及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2)调减乙方供货量,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3)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在本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下,乙方均应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7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运输保险,确保运输、装车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否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6.8乙方运输、装车中应采取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环保措施,并应自行承担因环保造成的各类处罚。

6.9乙方必须对其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要求相关人员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因乙方(含乙方人员)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6.10乙方进入工地现场人员、车辆应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制度,对不服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11乙方应于货物启运后,立即以传真形式/短信等方式通知甲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价值、车皮号或地点、交货条件和启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时间。

收货单位: 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 

收货联系人:陈昕        

联系电话:15281714949   

收货地址:海南文昌抱罗10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甲方指定位置)

7包装

7.1根据货物特点、运输方式及技术协议要求,乙方应采用相应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在相应位置标示警示标志,包装应适于长途及工程所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支架及附件或包装垫木,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乙方应承担由于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和费用。

7.2乙方应在每一批货物中附至少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采用集装箱或中型包装箱装用的,应在每一包装单位中附一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装箱单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供应商、收货人、发货地、交货地、承运人等。有特殊保护措施要求的货物,应在相应位置标示向上 向下 易碎 防水等装卸警示标志。

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同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各一份。

7.3乙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乙方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合同号、目的地、收货人、设备名称、箱号/件号等有关内容。

7.4凡交付前由于乙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毁损灭失的,乙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8检验与验收

8.1验收方式为全面检查,由甲乙双方代表共同检验。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48小时内,双方应组织交接验收,乙方应提供发货清单、说明书、维保手册、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双方按乙方《发货清单》清点验收,如有质量、数量、规格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维修、调换或补偿,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清点验收完毕后,双方在《发货清单》上签字盖章,如有异议,须当即提出。

8.2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应立即将不合格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进行修复或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乙方除应承担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场地占用费由双方协商后计收,并承担违约责任。

8.3货物交接时,甲方仅对货物数量、型号及外观进行检查,甲方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

8.4在所有货物的使用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分批打开包装的货物进行外观、质量、性能等的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乙方,对于部分或者全部不合格货物的处理详见以下第12条。

8.5甲方有权派人对乙方的生产进度、质量情况进行监造,乙方应予配合,但需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8.6因货物无法解决的质量问题,甲方要求换货的,乙方应当于3日内给与换货处理。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应当按照现行财税法规向甲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9权利瑕疵担保

9.1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销售权,并在必要情况下向甲方出具相关凭证。乙方应保证交付的货物不设有任何担保权利或其他权利。

9.2乙方须保障其货物在乙方明确表示可使用或销售的国家或地区内不受到第三方关于知识产权的主张,乙方保证甲方在购买和使用该合同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是完全处于合法的知识产权使用状态之下,甲方的上述行为不受乙方和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

9.3任何因此造成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利,乙方负责协助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10保险

10.1乙方应办理货物在运抵项目施工现场途中及指定地点过程中的运输保险,以确保货物能及时、完好地交付。

10.2 为避免本合同所供货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给甲方施工和工程业主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甲方要求乙方投保产品责任险,投保费用由乙方负责。

11乙方合同附随义务

11.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有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按照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规定及技术协议要求,提供供货设备所有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

11.2乙方应提供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资料。如果乙方是本合同所述货物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销售证明文件原件。

11.3如所供货物为专业性较高的产品,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提供操作及维修人员的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应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维修保养等,具体以技术协议为准。

11.4乙方须在样品资料和样品上盖章(如有),以证明乙方已按合同要求检查并确认该等资料作为货物检验之依据。提交资料与合同其他文件规定可能存在不符时,应明确说明以其他文件规定为准。乙方应对提交资料中各参数的准确性负责。

11.5乙方需提供货物的仓储、保管及使用的有效建议,确保所有货物在包装、运输和现场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及在使用中功能和外观上达到技术协议的要求。

11.6甲方/设计/监理单位审核乙方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作用,并不减少乙方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

11.7上述服务被认为乙方在报价时已作充分考虑,其应获得的报酬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1.8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伤、亡等安全事故责任和费用因乙方原因的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2违约责任

12.1质保期内,经双方书面确认,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处理:

(1)根据货物质量问题严重程度,在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2)修理或更换货物,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经修理后仍不合格致部分或全部换货的,乙方承担换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因乙方原因违约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甲方有权选择备选供应商继续供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因乙方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人受到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索赔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6)如乙方怠于履行其质量保修责任,甲方书面通知3日后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维修,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加收发生费用的50%作为惩罚性违约金(该违约金不以甲方的实际损失为限)。

12.2 乙方迟延交货(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超过10日的,其后应按迟交货部分总价款的0.05 %/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货物延误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含业主索赔等损失)。且甲方有权按下述方式处理:

(1)甲方同意延期交货的,乙方应在甲方同意延期时间内及时交货;如乙方仍未按时交货致合同目的无法达成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部分终止合同的,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甲方选择调减乙方供货量或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的,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能弥补甲方另行采购相关货物及工程延期造成的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总货款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继续赔偿。

12.3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由乙方负责退货或更换,并从合同约定交货之日起至更换后产品符合约定之日止按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要求退货的,针对退货的产品,甲方有权另行向第三方采购,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任一笔货款中直接抵扣,不足部分乙方需于甲方通知后3日内补足,同时乙方需按甲方通知的时间退还已经支付的货款,还应按已付货款的20%支付违约金,并加收发生费用的50%作为惩罚性违约金(该违约金不以甲方的实际损失为限)。乙方未能按时退还货款的,还应按同期银行逾期付款利息承担违约责任。

12.4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如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买方及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2.5乙方保证所交产品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甲方在任何时候发现上述情况,有权随时要求乙方退货或更换,并按12.3条承担违约责任。若已经安装或使用的,乙方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包含返工、业主索赔等损失)。

12.6安装或者使用后,因乙方产品原因不能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的(包括但不限于不能满足并网要求或者不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方产品质量不合格,由方按12.3条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返工及业主索赔等损失。

12.7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索赔通知后 14 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的,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

13不可抗力

13.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的定义相同(如有)。

不可抗力是指甲方和乙方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可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本合同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大于7级以上地震、社会动乱(不包括村民阻工)和大于100年一遇的洪水和雪灾等。

13.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给对方确认;同时,受阻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并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受阻方承担;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合同已无继续履行的必要,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13.3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或不能交货的,甲方同意将交货时间适当顺延,但顺延的期限总计不得超过60天。乙方在顺延的期限内仍然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前期支付的所有款项。

14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依法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法务联系人:樊恩华 15310047818  乙方法务联系人:

15保密

15.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及在履行本合同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意第三方泄露。本保密义务在本合同履行完毕、解除后仍有效。

15.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获得的甲方的任何文件和资料。若甲方要求,乙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甲方。

16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管辖及解释。

17其他约定事项

17.1合同文件包括此合同书和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本合同;

(2)公开询比价文件;

(3)投标文件;

(4)乙方所有对甲方的承诺函件;

(5)乙方接受的甲方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

(6)其它合同文件;

(7)国家标准规范;本合同效力高于其它合同文件,如果合同文件中出现分歧,则以本合同文件为准。

17.2对本合同的变更只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行签署补充合同,并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其他以送货单、进料单、会议纪要等形式对合同更改的一律无效。

17.3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不相符时,以本合同为准。

17.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行生效。

17.5双方往来均以书面形式(指合同书、函件、传真)为准。

17.6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

附件一:技术规范书(单独签订)

附件二:廉政责任书

附件三:材料安全环保协议

附件四:质量保证协议书

附件五:预付款保函格式

附件六:质量保函格式

甲方(盖章):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南岸金子村支行

开户行:

账号:50001074200050000771

账号:

税务登记证号:91500108202801156A

税务登记证号: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金子村101号

地址:

电话:023-62607009

电话:

日期:                                   

日期:      

(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技术协议书(单独签订)

附件二:廉政责任书

                    

廉政责任书

 

根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招标采购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高效优质,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有效及效益,(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资委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上级给予乙方若干年内禁止参加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其成员企业及三级子公司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双方约定

本责任书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本责任书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一致。

第七条本责任书经双方盖章签署后生效。

 

 

甲方: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附件三:材料安全环保协议

 

材料安全环保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名称: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保护环境、造福人类的原则,乙方需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环境和安全的要求,在生产及储运过程中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一、乙方应满足如下要求

1、乙方在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以及生产该产品的原材料必须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2、乙方在产品的包装上,除满足甲方及搬运等要求外,应优先采用可回收利用的包装材料,避免资源浪费。

3、乙方采用的运输工具排放的废气、噪声、冲洗废水等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4、对乙方的储运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并进行必要的安全环保知识的培训,保证储运人员熟知在工作失误将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以及一旦污染事故发生,如何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污染。

5、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是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危险物品,乙方储运过程中应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造成对环境的污染。

6、乙方在储运危险物品给甲方时,应设立明显的标志。

二、甲方权利和责任

对违反上述要求的,甲方可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符或拒绝整改,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或已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甲方有权终止供货合同。本协议是材料供应合同的补充,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供货合同终止时终止。

 

 

甲方: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 


 

附件四:质量保证协议书

 

质量保证协议书

 

合同编号:

甲方名称: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为明确双方质量责任和义务,特签订本责任书。

本责任书为采购合同的附件,在签订采购合同的同时签订本责任书,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为保证产品质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乙方按本保证协议书约定承担供货质量责任。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产品标准复印件。

三、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并对产品质量负责,必要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质量资料,诸如产品检验报告书等相关资料。

四、乙方的产品包装、注册商标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甲方严格按产品包装上注明的贮藏条件贮藏因甲方对产品保管养护不善而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六、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投诉,乙方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如确属乙方的责任,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甲方: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 


 

附件五:预付款保函格式

 

预付款保函格式

 

致: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受益人)

鉴于贵方与        (被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被担保人)于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签订《》合同编号:(下称简称合同),且贵方在合同中要求提供银行保函,作为被担保人履行合同的担保。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以下简称本行)根据被担保人的申请向受益人开立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的预付款保函(该担保金额是净数,不得扣除现在或将来应付的任何税金、关税、费用、手续费或任何性质的由任何人加予的保留款)。并以此约定如下:

一、本预付款保函为独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

二、本预付款保函担保期限:保函有效期限为                 

三、在本保函有效期内,本行将在收到受益人加盖公章的索赔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按索赔要求向受益人无条件支付索赔款。受益人在发出索赔通知时无需提供被担保人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受益人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

四、合同的修改、补充和变更都不影响本保函的效力。

五、无论贵方与被担保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争议,或者该争议是否进入法律诉讼程序,本行以及本行的承继人特此放弃所有因贵方与被担保人之间争议或互相索赔而享有的任何抗辩权。

六、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向受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保证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单位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日期:         

 

 

 

附件六:质量保函格式

 

质量保函格式

 

致: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受益人)

鉴于贵方与        (被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被担保人)于             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签订《》合同编号:(下称简称合同),且贵方在合同中要求提供银行保函,作为被担保人履行合同规定的质保义务的担保。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以下简称本行)根据被担保人的申请向受益人开立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的质量保函(该担保金额是净数,不得扣除现在或将来应付的任何税金、关税、费用、手续费或任何性质的由任何人加予的保留款)。并以此约定如下:

本质量保函为独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

本质量保函担保期限:保函有效期限为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本行将在收到受益人加盖公章的索赔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按索赔要求向受益人无条件支付索赔款。受益人在发出索赔通知时无需提供被担保人未能根据合同要求履行质保期内合同约定义务或受益人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

合同的修改、补充和变更都不影响本保函的效力。

无论贵方与被担保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争议,或者该争议是否进入法律诉讼程序,本行以及本行的承继人特此放弃所有因贵方与被担保人之间争议或互相索赔而享有的任何抗辩权。

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向受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保证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单位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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