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标线竞争性谈判采购已由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次标线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根据邹平市四好农村路工程改造(EPC)项目、邹平市2023年城区道路及绿化建设项目施工需要,确定采购标线一批。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供货地点是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
2.2采购范围
,标线表面的抗滑性能不低于所在路段路面的抗滑性能,技术要求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 280-2022)。热熔型涂料中应添加适量的增塑剂,以避免过早、过快开裂。施工时,要求在热熔型的涂膜表面撒布0.34kg/㎡的玻璃微珠。并具有良好的视认性,宽度一致,间距相等,边缘整齐,线形规则,线型顺畅。标线涂料分多批抽检,每车涂料到达现场经业主、监理、项目部三方随机抽检,检测合格后方可施划。供应商提供供货、运输、质保及售后服务。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 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表:
包件 | 材料名称 | 单位 | 预估数量 | 供货地点 | 备注 | |
1 | 白色热熔反光型 | 平方米 | 75900 | 邹平四好路项目施工现场 | 为了使标线在黑夜同白天有一样的清晰度,需要使用寿命长、反光效果好的材料做标线,使用的标线涂料,应具备与路面粘结力强,干燥迅速,以及良好的耐磨性、持久性抗滑性等特点,并具有良好的视认性,宽度一致,间距相等,边缘整齐,线形规则,线型顺畅。标线材料的选用及施工应满足《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22)、《路面标线用玻璃珠》(GB/T24722-2020)、《路面防滑涂料》(JT/T712-2008)、《道路交通标志及标线》(GB5768)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D81-2017)等相关规范的要求。公路交通标线颜色的色度能应符合现行《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IT 16311-2009)的规定。①本项目所有标线材料均采用热熔型反光涂料,减速振荡标线采用热熔反光突起型,涂料均配玻璃珠。 ②玻璃珠按涂料总重量 21%的比例混合于涂料中。热熔型涂料中应添加适量的增塑剂,以避免过早、过快开裂。施工时,要求在热熔型的涂膜表面撒布 0.34kg/㎡的玻璃微珠。③新施划的标线初始逆反射系数应符合 GB/T 21383 的规定,白色反光标线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应低于 150mcd·m-2·lx-1,黄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应低于 100mcd·m-2·lx-1。在正常使用年限内,白色反光标线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应低于 80mcd·m-2·lx-1,黄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应低于 50mcd·m-2·lx-1。④标线表面的抗滑性能不低于所在路段路面的抗滑性能,技术要求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 280-2022)和《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办法》(GB/T16311)的要求。 | |
黄色热熔反光型 | 见备注 | 平方米 | 7040 | |||
白色振荡突起型 | 见备注 | 平方米 | 3520 | |||
黄色热熔反光型 | 见备注 | 平方米 | 1760 | 邹平市政项目施工现场 | ||
白色热熔反光型 | 见备注 | 平方米 | 35750 |
(1)本表所列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到货并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2)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正式通知停止供货,本次采购材料分批到场,具体时间以采购人订货通知为准。
(3)施工内容:施工方提供热熔反光涂料、面撒玻璃珠、喷洒底油,施工设备及燃油等由施工方自备。
(4)可参与包件数1个,可成交包件数1个。本次采购只进行一轮公开报价。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商或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业资质证书。
3.1.2施工现场负责人要求:二级建造师或工程师(至少1人,提供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2资质要求:报价人能够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能够提供本公司有效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热熔反光型标线涂料及标线用玻璃珠检验、检测报告和工厂检验合格证书。报价人能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两年内纳税证明材料或无欠税证明。
3.3 财务要求:无
3.4业绩要求:无
3.5报价人及报价产品生产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7月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7月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6) 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3.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7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多家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持股或个人持股的),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4年7月21日8时00分到2024年7月23日20时00分前。
4.2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7月23日20时00分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选择投标人登录入口登录;未注册的投标人请点击投标人登录入口先进行注册,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企业信息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投标人登录后在【项目实施管理】中查询项目,点击我要参与选择参与对应项目及包件,点击立即参与,然后从【项目管理】—【我的项目】中选择对应项目及包件点击【报名】,按照要求上传报名所需资料(包括文件费的缴纳凭证),提交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即可联系采购人获取采购文件,(采购联系人:张琪汶联系电话:18135986197电子邮箱:2020044325@qq.com)
4.3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请报价人在报名成功后,于2024年7月23日20时00分前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使用报价企业公户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对公账户,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提供收款收据。
收款单位: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817690001421006892
4.4采购文件100元/套,售后不退。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请报价人在报名成功后,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对公账户,并备注报价人单位简称及报价项目简称+包件号。
5.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的递交(现场递交)
5.1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将统一在报价会上递交。
递交报价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7月27日10时30分,
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7日11时00分。
报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邹平四好路项目经理部会议室(具体会议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四好农村路工程改造(EPC)项目部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采购人定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评审,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需递交授权委托书)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谈判会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评审结果。
5.4 至报价截止时间,包件1递交报价文件的家数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采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及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同时发布。
7.采购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
联 系 人: 张琪汶
联系电话:18135986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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