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烟长沙卷烟厂 常件、缆线、电池及附件类 库内比质比价
评审结果公告
HNZY/GL-SB-02-01/05.0
湖南中烟长沙卷烟厂 常件、缆线、电池及附件类 库内比质比价 采购 项目(编号: CSCWPB-YMM-2 4 010801)于202 4 年 1 月 1 7日进行了项目评审。现 将 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序号 | 供应商 名称 | 报价品种数量(个) | 可 直接供货 品种的 序号 | 可 申请 试验论证 品种的 序号 | 须 试验论证后供货 品种的 序号 | 预计 供货金额( 含税、 元) |
1 | 长沙特锐工业机械贸易有限公司 | 1 0 | 1 、 2 、 4 、 7 、 9 、 1 0 、 1 1 | 无 | 无 | 1 5113.5 |
| 湖南三岐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 1 0 | 3 、 5 | 无 | 无 | 3 0329.2 |
3 | 常德市智诚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6 | 8 | 无 | 无 | 1 76.2 |
4 | 永州市德瑞机电物资有限公司 | 1 0 | 无 | 无 |
| 0 |
均未报价或报价 均 无效 品种的 序号 : | 6 |
说明 : 预计供货金额栏 为 不需 试验论证直接供货品种按预计采购数量计算的 含税 金额 ,税率为 13%。 在采购周期内,实际采购数量和金额以所下订单为准 ;对 可 申请 试验论证 品种的 序号 栏中 的品种, 各 供应商 须 评审 结果公告》 发出 后 3个工作日内提出试验论证申请,提出品种数不超过 该栏 品种数的 10%(具体数量按个位数计)。
报价单位对评审 结果有异议的,应当 《评审 结果公告 》发布后 3 天内, 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人企业管理部 一次性 提交盖有单位公章或个人署名的《反映书》。
反映书应当包括反映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反映人的名称、反映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反映书 不客观 、 不真实 , 我单位将按 违反 信商 行为 的 条款予以 处理 。我 单位 受理反映书 的联系人如下:
单位:湖南中烟长沙卷烟厂法律事务与规范管理部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中路 426号 邮编:410014
联系人:卢粤蓉(女士) 电话: 0731-85516888-17366
单位( 免 章):湖南中烟 长沙卷烟厂物资配送部
202 4 年 1 月 1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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