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烟长沙卷烟厂轴承类通用件库内比质比价
评审结果公告
HNZY/GL-SB-02-01/05.0
湖南中烟长沙卷烟厂轴承类通用件备件库内比质比价采购项目(编号: CSCWPB-XSD-24061301 )于 2024 年6月17日 进行了项目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品种数量(个) | 可直接供货品种的序号 | 可申请试验论证品种的序号 | 须试验论证后供货品种的序号 | 预计供货金额(含税、元) |
1 | 常德市恒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18 | / | / | / | / |
2 | 长沙特锐工业机械贸易有限公司 | 18 | 1 、 4 、 10-12 、 14 、 16 | / | / | 23687.06 |
3 | 湖南费斯通气动元件贸易有限公司 | 19 | 2 、 3 、 5-9 、 13 、 15 、 17 、 19 | / | / | 11988.17 |
4 | 长沙市佳信机电有限公司 | 15 | 18 | / | / |
|
均未报价或报价均无效品种的序号: | / |
说明: 预计供货金额栏为不需试验论证直接供货品种按预计采购数量计算的含税金额,税率为13%。在采购周期内,实际采购数量和金额以所下订单为准;对可申请试验论证品种的序号栏中的品种,各供应商须在《评审结果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试验论证申请,提出品种数不超过该栏品种数的10%(具体数量按个位数计)。
报价单位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评审结果公告》发布后 3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企管部一次性提交盖有单位公章或个人署名的《反映书》。
反映书应当包括反映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反映人的名称、反映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反映书不客观、不真实,我单位将按 违反信商行为的 条款予以处理。我单位受理反映书的联系人如下:
单位:湖南中烟长沙卷烟厂法律事务与规范管理部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中路426号 邮编:410014
联系人:卢粤蓉(女士) 电话:0731-85516888-17366
单位(免章):湖南中烟长沙卷烟厂物资配送部
2024 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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