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t2023-sh256-婴儿辐射保暖台项目的更正通知
· 2024-02-06
文本通知
类型 | |
标题 | 关于GT2023-SH256-婴儿辐射保暖台项目的更正通知 |
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作出更正,具体如下: 1、招标文件中交货时间要求更改为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做好供货准备,在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的10个日历日内将上述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招标文件中交付地点更改为采购人指定院区的具体地点; 3、招标文件中履约保证金项下要求更改为下表内容 4.1.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 集美院区 | (1)提交时间: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缴纳合同价款的 10 %作为履约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中标人应缴纳合同价款的3%作为质保期内履约保证金。 (2)若中标人为中小企业,则履约保证金减半收取。 (3)提交形式: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非现金形式的保函形式提交。若采用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保函必须为银行开具的独立保函,有效期应至货物验收合格后九十日。中标人应确保履约保函在应担保期间内一直有效,如履约保函提前到期,中标人应自行在履约保函到期前14天内重新开具保函或办理保函延期手续或提供等额的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有权从应向中标人支付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与履约保证金相等的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到期后退还。 (4)退还时间:在全部货物交货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收到中标人出具的采购人未返还履约保证金金额的收款收据、合同复印件、验收合格报告等付款材料后,以转账方式无息退还10%履约保证金或者退还履约保函(中小企业减半收取)。 在验收合格后满1年,且无合同纠纷情形下,采购人凭收到中标人出具的采购人未返还质保期履约保证金金额的收款收据、合同复印件、售后服务合格证明以及签字确认质量保证期内运行正常等付款材料后,以转账方式无息退还3%质保期履约保证金(中小企业减半收取)。 | 镇海院区 | (1)提交时间: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缴纳合同价款的 3%作为履约保证金。 (2)若中标人为中小企业,则履约保证金减半收取。 (3)提交形式: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非现金形式的保函形式提交。若采用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保函必须为银行开具的独立保函,有效期应至货物验收合格后九十日。中标人应确保履约保函在应担保期间内一直有效,如履约保函提前到期,中标人应自行在履约保函到期前14天内重新开具保函或办理保函延期手续或提供等额的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有权从应向中标人支付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与履约保证金相等的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到期后退还。 (4)退还时间:在全部货物交货并验收合格后满1年,采购人凭收到中标人出具的采购人未返还履约保证金金额的收款收据、合同复印件、售后服务合格证明以及签字确认质量保证期内运行正常等付款材料后,以转账方式无息退还3%履约保证金(中小企业减半收取)。 |
|
4、招标文件中支付方式项下要求更改为下表内容 集美院区 | (1)合同生效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交付的为合同总金额10%或5%(中小企业)的等额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合同总金额50%的增值税发票后,待采购人对提交的材料审核合格后,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50%的预付款。 (2)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向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主机和主要配件,并经采购人初步验收后,凭收到经采购人签署的到货清单确认表、中标人开具合同总金额20%的增值税发票后,待采购人对提交的材料审核合格后,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20%的合同价款。 (3)全部货物交货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且于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到位后,采购人凭收到中标人交付的合同总金额30%的增值税发票、付款应提交的单证和文件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30%的合同价款。 (4)中标人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①金额为有关合同价款30%的正式发票(最终验收时)。 ②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如有)。 ③采购人签署的验收合格文件。 ④进口报关单、商检单等(如有)。 ⑤履约保证金保函或履约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如有)。 | 镇海院区 | (1)合同生效后,中标人做好供货准备,在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向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全部货物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且于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到位后,采购人凭收到中标人交付的为合同总金额3%或1.5%(中小企业)的等额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合同总金额100%的增值税发票、付款应提交的单证和文件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100%的合同价款。 (2)中标人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①金额为有关合同价款100%的正式发票(最终验收时)。 ②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如有)。 ③采购人签署的验收合格文件。 ④进口报关单、商检单等(如有)。 ⑤履约保证金保函或履约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如有)。 |
|
5、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合同格式内容以本通知附件为准。 6、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期至2024年2月21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2月2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92-2219830 |
附件 | |
文章推荐:
关于gt2023-sh256-婴儿辐射保暖台项目的更正通知
304不锈钢管采购
深圳工业站三趟快车展馆展陈货物采购邀请函
匈牙利光伏电站54兆瓦光伏组件采购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