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备采购项目
征求意见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
(二)项目名称:蕲春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备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蕲采计【2023】-2021号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蕲春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蕲春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备采购项目,现需采购小勾臂车3台,垃圾收集侧挂桶车2台,采购多功能小清洗车1台。(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三)预算金额:111万元;最高限价:106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024年01月03日至2024年01月05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递交材料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01-05 16:30止。 请按照附件提供的参考格式回复意见。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并在公示期内将反馈意见的盖章扫描件和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515191929@qq.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蕲春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齐昌大道 9 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5271555453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蕲春县李时珍中药材专业市场A2-4号
吴女士
联系方式:15572382905
监督部门名称:蕲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 200 号
电 话:0713-7225067
附件:
蕲春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备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 蕲春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 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1、项目编号: /
2、采购计划备案号:蕲采计【2023】-2021号
3、项目名称:蕲春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11万元
最高限价:106万元
7、采购需求:蕲春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备采购项目,现需采购小勾臂车3台,垃圾收集侧挂桶车2台,采购多功能小清洗车1台。(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毕。
9、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6、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期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自行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蕲春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
3、预算金额:111万元,最高限价:106万元
4、采购需求:蕲春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备采购项目,现需采购小勾臂车3台,垃圾收集侧挂桶车2台,采购多功能小清洗车1台。(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5、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毕。
二)、技术参数及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要求 |
1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辆 | 3 | 见下表 |
2 | 清洗车产品概况 | 辆 | 1 | 见下表 |
3 | 自装卸式垃圾车 | 辆 | 2 | 见下表 |
1、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参数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总质量(Kg) | ≧3495 |
2 | 额定载质量(Kg) | ≧1865 |
3 | 整备质量(Kg) | ≧1500 |
4 | 外形尺寸(mm) | ≧4220×1720×1920 |
5 | 接近角/离去角(°) | ≧22/28 |
6 | 轴数 | 2 |
7 | 轴距(mm) | ≧2400 |
8 | 最高车速(Km/h) | ≧100 |
9 | 轮胎数 | 6 |
10 | 轮胎规格 | 175R14LT 8PR |
11 | 燃料种类 | 汽油 |
12 | 排放标准 | GB18352.6-2016 国Ⅵ |
13 | 排量(ml) | ≧1498 |
14 | 功率(Kw) | ≧85 |
15 | 系统压力(MPa) | ≧16 |
16 | 起重能力(T) | ≧1 |
17 | 自卸倾斜角度(°) | ≧47 |
18 | 钩心高度(mm) | ≧1015 |
19 | 厢体轨道外宽(mm) | ≧950 |
20 | 钩心到后轮轴中心距离(mm) | ≧1800 |
21 | 厢体轨道净空高度(mm) | ≥115 |
22 | 匹配厢体(m3 ) | ≧2.5 |
23 | 装卸作业时间(s) | ≤60 |
24 | 自卸作业时间(s) | ≤60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要求
1. 拉厢:必须确保厢体与拉臂钩是匹配的;
2. 车载控制系统须是上装电控系统集成设计;
3.液压系统管路须采用国际通用 DIN24°标准,液压钢管须采用镀锌精密无缝钢管;
4.▲须采用三级过滤系统,确保液压系统清洁度在 NAS9 级以上;
5.拉臂钩底架须采用 510L 高强度钢材直接轧制而成;
6.▲钩环须是高强度设计且采用Q550D材料,厚度须达到25mm及以上。
2、 清洗车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底盘 | 燃油类型及排放阶段 | 柴油,国六 |
额定功率(kW) | ≧96 | ||
轴距(mm) | ≧3308 | ||
2 | 作业性能 | 低压洒水水流量(m³/h) | ≧45 |
低压水泵扬程(m) | ≧50 | ||
洒水宽度(m) | ≥8 | ||
对冲宽度(m) | ≥18 | ||
后水炮射程(m) | ≥20 | ||
吸水深度(m) | ≧6.5 | ||
3 | 整车参数 | 外形尺寸(长×宽×高)(mm) | ≧6080×2000×2450 |
水罐容积(m3) | ≧4.06 | ||
总质量(kg) | ≧7360 | ||
整备质量(kg) | ≧3360 | ||
额定载质量(kg) | ≧3870 | ||
前悬/后悬(mm) | ≧1055/1710 | ||
接近角(°) | ≧15 | ||
离去角(°) | ≧14 | ||
4 | 行驶性能 | 最高车速(满载)km/h | ≧90 |
清洗车要求:
3、自装卸式垃圾车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作业性能 | 垃圾桶卸料角 | 度 | ≥45 | |
车箱卸料角 | 度 | ≥45 | |||
垃圾压缩有效容积 | m3 | ≥5.3 | |||
垃圾储存有效容积 | m3 | ≥6.6 | |||
配套垃圾桶容积 | L | 120/180/240 | |||
垃圾压缩比 |
| ≥3:1 | |||
上料提升最大质量 | kg | ≤130 | |||
上料时间 | S | ≤25 | |||
卸料时间 | S | ≤25 | |||
2 | 行驶性能 | 最高车速 | km/h | ≥105 | |
接近角/离去角 | 度 | ≥20/16 | |||
3 | 燃油消耗(L/100km) | 市区工况 | 郊区工况 | 综合值 | |
≤12.51 | ≤10.85 | ≤11.55 | |||
4 | 质量参数 | 整车整备质量 | kg | ≥3620 | |
总质量 | kg | ≥4495 | |||
装载质量 | kg | ≥745 | |||
5
| 结构尺寸 | 外形尺寸(长×宽×高) | mm | ≥5045×2180×2400 | |
轴距 | mm | ≥2850 | |||
前轮距/后轮距 | mm / mm | ≥1495/1435 | |||
前悬/后悬 | mm / mm | ≥1130/1065 | |||
6 | 轴数 | 2 | |||
7 | 轮胎数 | 6 | |||
8 | 轮胎规格 | 6.50R16LT 10PR | |||
9 | 弹簧片数 | 7/7+5 | |||
10 | 发动机 | 发动机排量 | 额定功率 | ||
≥2300mL | ≥85kw | ||||
11 | 乘客人数(人) | ≥2 | |||
12 | 液压系统 | 型式 | 开式,集中操控 | ||
主要原件 | 进口齿轮泵、液压缸、集成块等 | ||||
溢流压力 | ≥16 MPa | ||||
液压油容量 | ≥28L | ||||
13 | 电气系统 | 控制方式 | ①压缩+上料为面板按钮集中控制, ②后门开闭+卸料为手柄盒集中控制 | ||
底盘车系统电压 | 12V | ||||
工作装置系统电压 | 12V | ||||
自装卸式垃圾车要求
1. 须适合各种规模的乡镇和村组及人员居住比较集中和分散的乡镇作生活垃圾收集清运;
2. ▲尾门须采用四柱压锁紧装置;
3.须一车可与多个垃圾桶联合作业;
4.须采用车箱倾斜卸料方式,倾斜角度大,倾斜角≥48°;
5.▲翻桶机构和压缩机构分别能一键循环控制,并且装填垃圾和压缩垃圾可以同时进行;
6.有特制不锈钢污水处理箱。
注:
1、投标人需提供车辆制造商针对本项目车辆所需的售后服务做出承诺,并加盖车辆制造商公章,以证明满足本项目所需售后服务(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签订合同前提交到采购方)。
2、投标人提供所投车辆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中公告的改装车产品技术参数页彩页截图或复印件并加盖车辆制造商公章,以证明其满足采购需求(原件签订合同前提交到采购方)。
以上所有的技术参数,仅是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基本述,并不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与上述参数完全吻合,供应商可以提供等于或优于以上技术参数的产品来响应。
三)、验收标准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采购人在场的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投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投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由采购人代表与中标人合同约定验收办法,并按照国家、行业现行的规范、标准,共同对本采购项目进行检测验收。
4、 所有货物按采购人要求送至指定地点,由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验收的完成情况。
5、工作中各项资料要准确、完整,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方便采购人及相关部门使用。
6、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投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四)、商务要求
1、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毕。
3、质保期:整车质保期为1年或3万公里。
保修期自设备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免费上门维护。质保期满后维修收费仅收取零配件成本费。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付款方式:成交人在签订合同时与采购人在合同中约定。
五)、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内容
1.1电话咨询成交投标人和厂家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维修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或厂家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24 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
2、维修配件:成交投标人或厂家应提供备品备件,保证采购人应急所需。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质保期内为免费维修,质保期外应以最低价格只收取配件成本费。
3、培训: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六)、报价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采购人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设备、管理成本、合理利润、税金等)。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与提供服务相关的人工、设备、保险、税费、验收及知识产权等一切费用。投标人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是投标人的风险。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特殊原因对采购设备的数量和内容有调整时须经采购人同意,并根据采购人核定后单价进行结算,但总价不得超过中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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