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新店镇新店幼儿园户外环境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经新店镇小湖中心小学三重一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按照新沂市教育局2021年11月26日批准的零星工程审批计划,新沂市新店镇新店幼儿园户外环境改造项目,现决定于2021年12月8日以公开的形式进行招标,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新店镇新店幼儿园
2、项目简介:
(1)、零星工程目内容: 人造草坪铺设:1260平方米
天然草坪铺设:110平方米
乌桕树栽植养护:1棵
(2)、人造草坪规格要求:
产品型号 | DN-25B6 |
草丝材质 | PE+PP |
草丝纤度(dtex) | 8500±5% |
草丝形状 | 单丝(C型双茎)+曲丝 |
草丝颜色 | 三色草(墨绿) |
针距(针/10cm) | 16±0.5针 |
行距(inch) | 3/8 |
簇密度(针/㎡) | 16800±5% |
幅宽(m) | 4±5cm |
幅长(m) | 25±20cm |
底布材料 | 单层基布+网格底布 |
背胶材料 | 丁苯胶混合物 |
适合场地 | 幼儿园活动场地、休闲景观场地等 |
(3)天然草坪规格要求:地面整平、压实,马尼拉草砖铺设。
(4)乌桕树规格要求:树高不低于7米,全冠,一米高处直径不低于15cm。
3、项目预算:公用经费:人民币93150元(含税费)。
4、期限要求:12月16日前交付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条件:
1、供应商为独立法人且具有合格的产品经营资格;
2、供应商具有合法的人造草坪产品销售授权委托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铺设、养护专业技术能力。
(二)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符合我方要求的样品(乌桕树可以提供图片)。
四、投标保证金及报价文件的接收
1、投标人应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 (伍仟元整),中标后作为质量保证金(中标人按期保质交付,验收合格后退还给中标人,不计利息;若中标方未按期或质量未达到校方要求的不予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于投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不计利息。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及投标地点:新沂市新店镇小湖中心小学。
4.投标资质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人民币;
5.报名、报价文件及投标保证金接收时间:2021年12月8日9:00,截止时间:2021年12月8日 9:30;
6.投标保证金及报价文件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本次投标资格。
五、开标
1.开标时间:2021年12月8日10:30。
2.开标地点:新沂市新店镇小湖中心小学。
3.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方提供样品的质量、价格进行比对,择优选用;在质量、价格相当的情况下以最低价中标(含税费),如果超过一家产品样式质量相当且价格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
六、中标人需要按照要求将甲方所采购的物品运至新沂市新店幼儿园,并铺设、栽植好,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七、售后及其他要求:
1.与技术要求不相符的采购项目无条件退货,由此引起的责任及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2.对有质量问题的进行免费调换或退货。
3.供货方必须及时按采购人订单提供正品商品。如有假冒,采购人有权退回,供货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在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应定期回访采购人(至少6个月一次)。一年内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付清采购款,如发现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须按甲方要求负责调换,确保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采购款;在两年质保期内发现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仍须按甲方要求负责维修。
5.本招标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其他经营者,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货方应赔偿采购人的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王颖
联系电话:15162087283
九、其他有关事项
1、本次招标投标人若少于3家,则按有关文件执行。
2、本次招标若出现流标或其他特殊情况的,上报主管部门并按有关文件执行。
3、投标方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可向采购方提出,由采购方负责答疑。
十、未尽事宜,另行商议,欢迎垂询。
新沂市新店镇新店幼儿园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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