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度锚杆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1104-KJJC-2025-01-2
现对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所辖范围内项目的锚杆进行2025年度区域框架协议公开采购,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
1.公司概况、采购范围
1.1公司概况: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骨干企业。近年来,企业发展规模、效益质量和社会信誉稳步提升,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长期保持在中国铁建系统第一方阵。
1.2采购内容:
1.2.1锚杆,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
1.2.2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各包件内采购数量不作为实际供应依据,仅针对供应商报价及评审需要,具体以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1.3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营业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采购物资生产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商需获得三大体系(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需要包含锚杆的生产资质,并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内查询到有效证书信息。
2.2生产能力:生产厂家的生产能力应满足采购人施工进度的要求,须具备年产不低于500万米的生产能力,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生产设备、检测设备。
2.3财务能力:
供应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供应商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未发生连续两年亏损情况(按净利润判定)。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2.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质量符合最新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物资达到国家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文件。
2.5供货业绩: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至少3份在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单个业绩不少于200万元。
2.6履约信用:供应商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物资供应商名册》范围内。
2.7 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参与。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包件,完成网上报名、支付对应包件采购文件费用、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链-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3.2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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