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忻州国道改建工程LJ4项目部混凝土用碎石竞价采购公告
山西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忻州国道改建工程LJ4项目部混凝土用碎石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全社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价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 山西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忻州国道改建工程LJ4项目部混凝土用碎石竞价采购项目 。
1.2 采购人: 山西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忻州国道改建工程LJ4项目部 。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4 采购项目概况: 山西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忻州国道改建工程LJ4项目部根据施工需要,需采购混凝土用碎石 。
1.5 电子商务平台: 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竞价大厅。
2.1 采购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所需材料的供应、运输、装卸和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
2.1.1标包划分:本次竞价采购共1个标包,合计限价金额8364107.6元(含税),具体内容如下:
标包 | 供货地点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限价(元) | 总价限价(元) | 备注 |
1 | LJ4标 奇村料场拌 合站 | 混凝土用碎石10-30mm | 吨 | 27632 | 81.08 | 2240402.56 | 含13%税金、含运费 |
混凝土用碎石10-20mm | 吨 | 57037 | 81.08 | 4624559.96 | |||
混凝土用碎石5-10mm | 吨 | 19296.5 | 77.69 | 1499145.09 | |||
合计 | 8364107.60 |
投标数量为预估数量,供应商任何一轮报价不得高于表中限价,每个供应商只能报名一个标包。
2.2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采购人提前通知供货,按照项目实际数量要求及时供货,具体供货日期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
2.3 工程地点/交货地点/服务地点: 山西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忻州国道改建工程LJ4项目部指定地点 。
2.4 质量标准: 混凝土用碎石按国家标准《GB/T14685-2011建筑用卵石和碎石》执行,所选石材必须由开山块石、天然卵石或砂砾石经破碎筛选而成,且无裂纹、无风化、水锈,且未被烧过,含泥量要求小于1%,泥块含量要求低于0.5%;10-30mm碎石自然状态堆积密度>1.360kg/m³;10-20mm碎石自然状态堆积密度>1.330kg/m³;5-10mm碎石自然状态堆积密度>1. 340kg/m³ 。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 资格要求:有合法的营业执照,须为一般纳税人,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
若为制造商,须具备 / 资质,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生产和供货能力。
若为经销商,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具备 / 资质,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 财务要求: 近三年( 2019 年至 2021 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2022年成立的企业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
3.1.3 业绩要求:近3年( 2020 年 1 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独立完成过1项同类项目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及对应发票为准) 。
3.1.4 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 2020年1 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建设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参与招采活动的情形。
3.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3.1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 2023 年 1 月1日12时至2023 年 1 月4日14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在线申请竞价资格。
注:登录《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ds.sxlq.com:9982/showStock/index)点击投标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2021年3月1日前已在山西路桥集团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注册的供应商可通过主要联系人手机号(用户名) 短信验证码(密码)方式进行登录,完善注册信息后方可正常操作。未注册供应商需在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点击投标人/供应商注册。此为获取竞价资格的唯一途径,推荐单位为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已注册的除外)。
3.3.2 报名需要上传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3)业绩证明资料(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完成一项类似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记录的截图;
(5)近三年( 2020 年至 2022 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2022年成立的企业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一般纳税人证明;
(7)投标保证金资料;
(8)联系表一份(内容包括: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以上全部证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4.1 电子商务平台-竞价大厅自动按照价格由低至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1 名。
4.2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采购人应按电子商务平台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5.1 付款条件: 材料经验收合格后,按结算金额比例支付 。
5.2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R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一标包:17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接受形式:现金(银行电汇、转账支票等),债权,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
1、采用转账支票、银行电汇形式递交,可由投标人的任一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投 标人汇出投标保证金时应在票据备注栏中备注 忻州国道改建工程LJ4项目部第*标包投标保证金,未备注且无法核实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信息的,将按照投标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采购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 山西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14001708808050010308
帐 号: 中国建设银行晋中铁道支行
联 系 人: 郭先生
财务电话: 15388545886
注: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招标人/招标代理原因造成的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如采用转账支票方式提交保证金,因转账支票银行票据交换周期较长,投标 人应提前办理有关转账手续。
2、与山西路桥集团或其所属单位有债权关系且债权金额大于等于投标保证金金额的,可将
《债权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承诺书》原件彩色复印件附于报名资料中作为投标保证金,原件单独密封交予招标人。
3、采用银行保函时,可由投标人任一开户行出具(开户行不具备出具保函资格的,应由其开户行具备相应资格的上级机构出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企业查证授权书(银行官网提供保函自助验真的可不提供)及该银行出具的开户信息。银行保函查证电话应在 114等服务平台可查询。银行保函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为见索即付保函附加其他任何支付条件(要求提供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的均为有条件支付)
的视为无效保函。投标人应将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在报名资料中,原件单独密封交予招标人。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电汇、转账支票等),债权,银行保函 ;
保证金有效期:本项目结束后 ;保证金递交时间: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之前。
其他要求:1、 采用转账支票、银行电汇形式的可由中标人的任一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2、与山西路桥集团或其所属单位有债权关系的,可将《债权替代履约保证金的承诺书》原件作为履约保证金,若债权金额小于履约保证金金额,可用现金或银行保函补齐。
3、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中标人开户行出具(开户行不具备出具保函资格的,应由其开户行具备相应资格的上级机构出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企业查证授权书(银行官网提供保函自助验真的可不提供)及该银行出具的开户信息。银行保函查证电话应在114等服务平台可查询。银行保函应当为见索即付保函,附加其他任何支付条件(要求提供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的均为有条件支付)的视为无效保函。履约担保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之前。履约保证金的金额:10 %签约合同价。以债权形式的担保,可根据履约进度按季度退还;以现金形式的担保,按结算进度等比例退还;以银行保函形式的担保,履约完毕即退还。
6.1 竞价开始时间为 2023年1月4日15时00分。
6.2 竞价截止时间为 2023年1月4日17时00分。
6.3报价方式:
(1)R含税价
(2)□不含税价
6.4 起始价: 见采购范围及要求 。
6.5 报价梯度: 0.1元/吨 。(供应商报价的最小降幅)
6.6 报价有效期: 规定时间内 。
6.7 其他规则: 供应商任何一轮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金额,任何一轮报价不得高于自己前一轮报价 。
7.1 发布竞价采购公告的媒介:《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7.2 发布竞价成交公示的媒介:《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
7.3 成交公示的期限: 3日历天(法定节假日顺延) 。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51-7876392
本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51-5606026
山西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0354-2465803
釆 购 人:山西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忻州国道改建工程LJ4项目部 | |
地 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和平西街与牧马南路西南角(路桥项目部) | |
联 系 人:秦先生 | |
电 话:18335453444 | |
电子邮箱:986979041@qq.com |
2023 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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