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济南至临清高速公路齐河至临清段二标段项目砖渣谈判采购已由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次材料进行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济南至临清高速公路齐河至临清段二标段项目,根据公司现有工程项目及对外经营需要,计划采购一批砖渣。本次采购要求材料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可靠,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公告及采购方要求,提供供货、质保,同时承担运输过程中的风险。供货地点是项目施工现场。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要求材料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合格,符合采购方要求。供应商提供供货、运输、质保及售后等服务。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表:
包件 | 砖渣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计划数量 | 备注 |
砖渣(压实方) | 颗粒粒径<100mm | 立方米 | 160000 | 数量以压实方收方为准 |
(1)本表所列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到货并验收合格数量为准。压实方指的是整平、初压后经验收合格的方量。
(2)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材料供货完毕。
(3)可参与报价的包件数1个,可成交包件数1个。
3.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所报价产品的生产或销售;报价人能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资质要求:
报价人应具备:
(1)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
(2)报价人应协同采购方对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进行必要的考察,以满足采购方要求。
3.1.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1.4 业绩要求:无
3.1.5报价人及报价产品生产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最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
(6)税务部门提供的无欠税证明。(7)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3.3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多家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持股或个人持股的),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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