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第六医院卫生材料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 到吉林省博扬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1308室 )获取 磋商 文件,并 于202 4 年 8 月 12 日 15时00分整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BY-HWZB-20240713 ;
项目名称: 长春市第六医院卫生材料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 47万元(一年预算,若本合同期满或在本合同服务期内总金额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服务期限届满);
采购 内容: 卫生材料采购(具体 内容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技术标准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保证3个工作日内提供物资(如因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书面通知中标方后,按政府文件的要求执行,同时合同自动终止,采购人无需额外承担任何责任) ;
供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技术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3.2 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 提供 资格条件承诺函 ;
3.4 纳税证明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 提供 ;
3.5 投标人必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 7 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不允许以分公司名义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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