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中石油润滑脂有限责任公司环烷基基础油 10 号(第 3 批)采购项目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RHY-2024 -WZ-104
1. 招 标 条 件
本招标项目 无锡中石油润滑脂有限责任公司环烷基基础油10号(第3批)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无锡中石油润滑脂有限责任公 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 目 概 况 与 招 标 范 围
2.1项目概况:根据无锡脂锂基基础油现有库存情况,拟采购500吨环烷基基础油10号(允许±10吨溢短装)用于调和锂基基础 油以保供生产用油,采购概算金额460万元,现拟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
2.3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45天内按招标人需求分批次供货(以招标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 2.4交货地点: 无锡中石油润滑脂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
2.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2.6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
2.7其他说明: / 。
3. 投 人 资 格 要 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 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
3.3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3.3.1资质要求:
3.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 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3.1.2投标人须根据附件2格式提供本次投标的环烷基基础油10号的指标实测值,如有偏离投标将被否决。 3.3.1.3投标方必须是标的物制造商。 3.3.1.4投标人须具有供货能力,保证合同签订后,45天内按甲方需求分批次供货。(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1.5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产品符合质量指标要求,严格执行中标价格,诚信供货。如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或其他违约行 为,愿意承担取消供应商资格,列入黑名单的后果(需提供承诺函)。
3.3.1.6因技术准入限制,如中标供应商为公司没有通过公司技术准入的供应商,需对其产品进行后评价,其油样送研究所评 定,待研究所审批准入后方可实施采购。
3.3.2业绩要求: / 。 3.3.3财务要求: / 。 3.3.4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三项要求投标人登录以下网站查询须提供完整截图 ,并且本评 审条款的所有的网站查询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3.4.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首页查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4.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 3.3.4.3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站(www.cnpcbidding.com)失信信息公告查询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 为,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4其他要求:1)同一自然人控股的不同投标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 管,冻结或破产状态。2)不接受分包、转包。
4. 招 文 件 的 获 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 07 月 23 日至2024年 07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 标投标交易平台 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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