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仲景国医大学筹建处行政中心学生医疗服务配套设施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 告
(招标编号: HNHHCS2024-0407 )
项目所在地区: 河南省,南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 张仲景国医大学筹建处行政中心学生医疗服务配套设施购置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31.46万元, 招标人为 张仲景国医大学筹建处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张仲景国医大学筹建处行政中心学生医疗服务配套设施购置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张仲景国医大学筹建处行政中心学生医疗服务配套设施购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张仲景国医大学筹建处行政中心学生医疗服务配套设施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 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 限不足的提供相应财务报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 月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资金的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其依法免税));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 之日起)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供应商是生产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是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 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产品可不提供); 3.8信用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 执行人(查询渠道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时间:本项目磋商公 告发布之后。
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响应 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4年05月20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5月24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原件备查,携带资格项相关资料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需装 订成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30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 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中心A 座12楼1210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30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中心A 座12楼1210室)
七、其他
3.预算金额:31.46万元
最高限价:31.46万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学生医疗服务配套设施采购(详见磋商文件) 5.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5.4质保期:3年;
5.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 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 限不足的提供相应财务报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 月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资金的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其依法免税));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 之日起)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供应商是生产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是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 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产品可不提供); 3.8信用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 执行人(查询渠道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时间:本项目磋商公 告发布之后。
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响应 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 假日除外) 3.2.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中心A座12 楼1210室) 3.3.方式:现场获取(原件备查,携带资格项相关资料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需装订成 册)。
3.4.售价: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1.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中心A座12 楼1210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5.1.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中心A座12 楼1210室)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张仲景国医大学筹建处
地 址: 南阳市北京南路539号 联 系 人: 何芳芳
电 话: 0377-63526305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阳市宛城区孔明南路建业凯旋广场17号楼1210室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377-60698882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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